公告日期:2016-08-18
证券代码:835731 证券简称:国禹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6-016
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 年第一次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8月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2016年第一次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经公司事后审查发现,原公告中: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364,293.44元,可供分配利润为5,701,766.64元,以及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3,156,335.79元,合计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
8,858,102.43元,本次将拿出可供分配利润中的1,757,000.00元参与股东权益分派,公司拟决定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
50,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含税)现金红利,本次共派出红利1,757,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权益分派事项。分派方案的具体实施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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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权益分派的有关事宜。”由于工作人员编制公告时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一)——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理解不到位,现更正为:
根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半年度实现净利
润1,564,294.92元,截止 201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0,422,397.35元。
公司拟决定以截止2016年6月30日总股本 50,200,0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含税)现金红利,本次共派出红利1,757,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权益分派事项。
分派方案的具体实施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权益分派的有关事宜。
除上述更正外,《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更正后的《江苏国禹假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16-017)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公司对于以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水平,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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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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