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31
证券代码:835731 证券简称:国禹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0日上午9:00在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13号中泰国际广场4幢2单元12楼公司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诸宁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28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就2015年公司监事会决议及列席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报告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年度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反映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报告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关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予以汇报。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备查文件
《江苏国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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