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7
公告编号:2018-034
证券代码:835724 证券简称:华视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华视中广国际传媒(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华视中广国际传媒(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和长期规划发展的需要,同时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继承先生于2018年12月26日签署了《华视中广国际传媒(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回购: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8-034
3、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拟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所有投资者,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张醒
联系电话:027-87755115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7号
传真:027-87755115
邮箱:541186188@qq.com
华视中广国际传媒(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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