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公告编号:2018-005
证券代码:835724 证券简称:华视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华视中广国际传媒(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华视中广国际传媒(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主办券商,于2016年1月29日经广发证券推荐,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证券简称:华视股份,证券代码:835724。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法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公司自聘请广发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广发证券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并开展了持续督导培训。广发证券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自身战略发展的需要,经与广发证券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督导协议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根据证监会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与广发证券签署了《华视中广国际传媒(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终止协议》,并于同日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了《华视中广国际传媒(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上述协议均已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之日生效。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出具了《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长江证券自2018年2月9日起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造成任何影响。
华视中广国际传媒(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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