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创: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新思创资讯
2019-12-16 16: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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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16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5717 证券简称:新思创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宁波新思创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591566865R



承诺主体名称 徐永纪、严丽慧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董监高



□收购人□其他



□权益变动□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类别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19 年 12 月 13 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其他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期

承诺结束日期



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徐永纪、严丽慧





公告编号:2019-022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徐永纪、严丽慧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 回购相对人: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30 日)登记在册但是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2、 回购承诺期间: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



3、 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在回购有效期限内(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且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yanliyong68@126.com;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洞北路 36 号;联系人:严丽容;联系电话: 0574-88238525 );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账户托管券商营业部公章)、回购相对人有效联系方式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需)。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4、 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以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为基础,经协商一致确定;回购数量为回购相对人截止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量。



5、 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同意的指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 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公告编号:2019-022



五、备查文件

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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