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6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许仁祥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一总经理:范淑芹为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许仁祥、范淑芹分别持有公司37. 04%股份。故以
上许仁祥、范淑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2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关联方为公司向招商银行办理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确认了以上
关联交易情况。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午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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