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6
关于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
况报告(第三期)
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帝杰曼)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交易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1、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根据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中银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董雯丹、何舟、孔祥玉、田化普,其中董雯丹担任组长。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还包括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师”)。
2、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为发行人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对象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任职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以上股东温
1 孙国勇 州鸿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
2 蔡捷 董事、副总经理
3 陈溶 董事、副总经理
4 陈彦博 董事
5 潘毅 董事
6 吴士型 董事
7 何舒怡 董事会秘书
8 陈志刚 独立董事
9 赵元元 独立董事
10 项晓航 监事会主席
11 李陈荣 监事
12 吴时兵 职工代表监事
13 陈瑞生 财务总监
14 陈燕 持股 5%以上股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根据《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辅导期自中银证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监管局”)报送备案材料后,浙江监管局进行备案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浙江监管局出具辅导监管报告之日结束。2021年 10月 15日,中银证券向贵局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材料,2022年 1月 10 日,中银证券向贵局报送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材料,本
阶段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3月 31日。
2、辅导方式
本阶段辅导工作,中银证券结合帝杰曼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进展情况采取了案例研究讨论等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内,中银证券辅导人员围绕辅导计划,结合帝杰曼的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尽职调查、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本期辅导工作的实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相关辅导工作执行情况良好。
本期辅导主要内容如下:
1、持续核查公司的股东情况,对公司的机构股东进行穿透核查;
2、持续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必要性,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其是否得到执行;
3、持续核查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的有关决议以及其他资料;
4、持续调查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情况,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突出主营业务,并形成核心竞争力;
5、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转;
6、持续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辅导公司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让辅导对象对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与法规有更加充分深入的了解。
目前,第三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的要求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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