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检测:2017年半年度报告
康达检测资讯
2017-08-29 16:20:0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8-29

康达检测



NEEQ:



835677



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KangdaTestingTechnology Co.,Ltd.



半年度报告



2017



公司半年度大事



2017年01月20日,康达司法鉴定所在“2016年苏州市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深化年”中被评为先进集体。2016年对于苏州市司法鉴定行业来说,是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是苏州各鉴定机构积极进取的一年。最近,苏州市司法鉴定协会表彰了在规范化建设活动中表现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康达司法鉴定所以其突出成绩荣获“先进集体”奖。



2017年03月15日,康达检测喜获“2016姑苏创新企业”荣誉。在苏州市姑苏区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康达检测以其近年来在环保领域的骄人成绩而获得“2016年度创新企业”荣誉称号。作为创新企业代表,董事长王伟华分别从“加快人才培育和引进”、“持续完善硬件基础设施”“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拓展企业发展触角”等角度进行了汇报与交流发言。



2017年04月13日,康达检测挂牌设立“环境检测技能(专技)名师工作室”。姑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6年姑苏区技能(专技)名师工作室名单,康达检测赵雅芳女士领衔的环境检测技能(专技)名师工作室成功获批。



2017年04月19日,司法部司鉴所所长陈忆九和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等同志莅临康达司法鉴定所视察并调研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调研座谈中,陈忆九所长对康达实验室众多高端分析仪器设备和强大技术能力表示了高度的认可,张亦军副厅长对康达司法鉴定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并谈到前10年中国司法鉴定是从无到有,后10年将是中国司法鉴定“做强做优”的提升期,勉励康达作为江苏首家环境司法鉴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切实发挥专业优势,助力环境司法事业。



2017年04月27日,“苏州时代工匠”全城寻访活动落幕,康达检测获“五一工人先锋号”。由苏州



市总工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质监局等单位举办的“庆五一暨苏州时代工匠颁奖典礼”活动在苏州文化艺术中心盛大举行。来自苏州大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生产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岗位的20位高技能人才获得了表彰并上台领奖,康达检测分析测试中心也在本次活动中获得了“苏州市工人先锋号”荣誉表彰。



2017年06月30日,康达检测赵雅芳女士喜获苏州精英创业周2016姑苏区重点服务业高端人才和



团队带头人荣誉。作为公司技术负责人,赵雅芳女士充分运用二十多年来在环境检测领域所积累的实践经验,解决了部分检测因子不在EPA或国家标准之中、常规方法无法检出等难题,获业内专家认可并加以推广,其引领的康达技术团队也荣获苏州市首批环保科技创新团队称号。



2017年06月22日,康达司法鉴定所成为江苏省首批获批的第四大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江苏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决定准予



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由微量物证(环境质量鉴定)变更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经此变更,康达司法鉴定所成为江苏省首批获批的第四大类“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2017年06月,康达完成厂区改造工程,实验室面积扩至8000平米。随着业务的发展,康达检测于



2017年4月启动了“康达检测中心实验室扩建项目”,将所在的产业园A7整幢纳入公司用地。至



此,完成了总实验办公面积8000平米的大换新。此次扩建重点规划出实验中心、研发中心及管理中



心,特别是重点打造了饮用水专用实验室、固废鉴定实验室、司法鉴定实验室,新增配备高端仪器设备100余台套,以适应客户需求及业务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快速、高效的服务与响应。



目录



【声明与提示】



一、基本信息



第一节 公司概览



第二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非财务信息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