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0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5674 证券简称:鑫创佳业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北京鑫创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8年1月1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签订授信等协议,申请借款5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18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17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献光,公司董事刘俊为借款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委托保证合同,由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针对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借款提供的担保,郭献光、刘俊提供家庭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郭献光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反担保。
(2)2018年4月2日,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签订相关融资协议,借款人民币5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4月4日始至2019年4月4日止。
公司与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北京中技”)签订委托担保协议,协议约定由北京中技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由郭献光、刘俊、公司董事吴冬冬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刘俊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反担保,郭献光以其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由吴冬冬以其持有的公司100万股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
实际担保情况以担保公司执行情况为准。
(3)2018年5月14日,公司与北京银行天宁支行签订相关借款协议,借款人民币5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首次提款日起1年。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郭献光、刘俊为此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公告编号:2018-025
公司与北京中技签订《委托担保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北京中技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由郭献光、刘俊、公司董事吴冬冬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刘俊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反担保,郭献光以其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由吴冬冬以其持有的公司100万股的股权提供质押反担保。
实际担保情况以担保公司执行情况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针对关联方郭献光、刘俊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2017年6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7年6月24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非关联持股)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针对关联方吴冬冬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吴冬冬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向北京银行天宁支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吴冬冬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郭献光
公告编号:2018-025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2.自然人
姓名:刘俊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3.自然人
姓名:吴冬冬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二)关联关系
(1)郭献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2)刘俊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献光的配偶,且为公司董事,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3)吴冬冬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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