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0
证券代码:835674 证券简称:鑫创佳业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北京鑫创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6年6月22日,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
开路支行借款人民币500.00万元,并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此笔
借款由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郭献光、刘俊与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由郭献光以其拥有的北京鑫创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占比22.30%的股份质押给北京中技知识产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签订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正常融资担保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16年6月2日,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
村支行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此笔借款由北京
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由郭献光、吴冬冬与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
(3)2016年度,公司累计向关联方北京汉旗伟业科借款
5,350,000元,截止2016年底剩余600,000元未还清。关联方免息
为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16年度,公司累计向刘俊借款5,305,392.40元,此款
免息借给公司使用。关联方免息为公司提供借款。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2016年度,关联方向公司累计借款总计12,980,988.30元,
分别为股东郭献光向公司借款7,255,988.30元;为股东吴冬冬向公
司借款1,800,000.00元;为股东李占超向公司借款1,200,000.00元;
为关联方北京汉旗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借款2,725,000.00元,
截至2016年年底上述借款都已归还。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1)郭献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2)刘俊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献光的配偶,且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3)吴冬冬为公司股东,为公司董事,担任公司研发总监,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4)李占超为公司股东,为公司监事,担任公司项目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5)刘升旗为公司董事,且刘升旗为北京汉旗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担任其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的职务。
因此上述交易均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献光为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借款提供质押反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郭献光、郭志蓉、刘俊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华夏银行学院路支
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弃权,0票
反对;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郭献光、郭志蓉、刘俊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郭献光、郭志蓉、吴
冬冬、刘俊回避表决。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向刘俊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郭献光、郭
志蓉、刘俊回避表决。
5. 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向北京汉旗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借款的
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刘升旗回避表决。
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