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835666 证券简称:天亿马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六、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否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金117,218,162.42元,上期金额
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92,825,979.83元;“应付票据”和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及应付账款”,本期金39,258,771.95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元,上期金额34,387,002.29元;调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增“其他应收款”本期金额93,764.38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元,上期金额0.00元;
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15,579,298.78元,上期金额
“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13,696,481.30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费用”。
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