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生态: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万源生态资讯
2023-04-25 20:46:4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5654 证券简称:万源生态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654 万源生态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万源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据公司的董事会规则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二)审议《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以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为己任,履行监督职能,参与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完整地编制和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
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五)审议《关于<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的管理,落实成本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做到各项工作事先有计划、有安排,保证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做到对经营管理者奖惩有依据,以提高经营管理者的工作效率,最终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公司财务部门对 2023 年财务状况进行了预计。
(六)审议《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独立董事包志毅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八)审议《<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 2022 年度治理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编制相关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自查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自查报告》。
(十)审议《《关于对会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