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7
公告编号:2018-047
证券代码:83564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辽宁同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2日以短信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铁铭
6.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抵押暨偶
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公司向锦州银行抚顺银河湾支行申请额度为8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1年(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3日),该贷款期限即将到期,因公司生产经
公告编号:2018-047
营需要,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充裕,公司拟继续向锦州银行抚顺银河湾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1年,并继续以公司自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65509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65510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65511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65512号、抚房权证东字第DZ00065513号、抚顺国用(2016)第0013(东)号、抚顺国用(2016)第0014(东)号)作为抵押,公司关联方抚顺市液化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市液化气”)、同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宋铁铭先生和黎源女士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公司关联方抚顺市同益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蜡业”)以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抚顺国用(2015)第0004(顺城)号)为公司提供抵押。具体额度、期限等内容以最终签署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抵押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因公司董事宋铁铭、黎源、佟和旭、金成庆、王琨同时兼任同益集团董事职务,并且公司与同益集团的关联担保是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的一部分,因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抵押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上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2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决定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见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8-04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同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辽宁同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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