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0
证券代码:835639 证券简称:砺德光电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7,194,245股(含7,194,245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39元,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55元(含10,000,000.55元),且经2017年3月2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本次发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于2017年3月2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145号》验资报告,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55元。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511号),确认上述股票发行备案。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7年5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年3月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针对这次股票发行,公司按照《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作为认购账户,专门存放与管理募集资金,并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情况如下:
户名: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29960100100251303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
本次募集资金于2017年3月14日前全部缴存于验资专用账户,根据《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也不存在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2月15日公告的《厦门砺德光电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及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加快公司发展,并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金额 10,000,000.55
减:支付发行费用 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2,172.25
募集资金净额 10,032,172.80
二、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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