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835637 证券简称:林华医疗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合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购其股份的。 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第四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 第四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 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的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
免同业竞争。 得在挂牌公司挂牌后新增同业竞争。
新增 第四十一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
用公司资金:(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二)
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企业偿还债务;(三)有偿或者无偿、直
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四)
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
债务;(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
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六)中国证监
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
资金情形。
新增 第四十四条 财务资助是指挂牌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
托贷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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