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主办券商”)作为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华医疗”或“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存放与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
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不超过 5,390,000 股(含 5,39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7.22 元,共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615,800.00 元(含
200,615,800.00 元),该方案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上审议通过。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0 月14 日出具的“会验字[2016]4805 号”《验资报告》,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总额为 193,171,800.00 元。
2016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苏
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确认本次股票发行 519
万股,其中限售 0 股,不予限售 519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9,317.18 万元。并
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 年 9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公司已经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公司 2016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苏州跨塘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行共同监管。
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司主办券商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公司与国泰君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账号保持不变。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跨塘支行
账号:511869200278
公司严格按照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途,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78,826,697.92元(本次置换金额以置换当天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余额为准)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此议案并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12月1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账户的全部余额完成置换,置换总额为
178,826,647.92元。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93,171,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2,471,8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59,751.62元(余额为置换后利息收入所致)。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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