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31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35631 证券简称:立晶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立晶高科(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六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 第一百六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
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 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 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 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
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纠纷解决机 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纠纷解决机
制:公司可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 制:公司可通过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 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起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
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
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
公告编号:2022-019
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
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
提供回购选择权安排等方式为其他异
议股东的权益提供基本保护;公司被强
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将与其他股东积极协商,为中小股东提
供必要协助。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
金等方式对中小投资者提供保护措施。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了充分保护终止挂牌过程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完善公司章程内容。
三、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立晶高科(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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