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5630 证券简称:中鼎恒信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中鼎恒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
北京中鼎恒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6年
聘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此次审计机构的续聘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二、续聘审计机构的决议情况
(一)2017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占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100%;反对
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2017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019544),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41)。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13
(一)《北京中鼎恒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中鼎恒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鼎恒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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