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伟股份: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华伟股份资讯
2019-12-12 17: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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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2-12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5629 证券简称:华伟股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珠海华伟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实现珠海华伟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计划及配合公司自身业务的发展要求,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集中精力实现战略目标,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愿意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席但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4、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公告编号:2019-022



7、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按照公司公告内容向公司送达回购申请材料,并书面要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票。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获取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或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资料包括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经股东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明确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回购事宜的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永雄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软件园路1号B5栋四层,珠海华伟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13926900586



电子邮件:704032720@qq.com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特此公告。



珠海华伟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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