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1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 :835629 证券简称 :华伟股份 主办券商 :国信证券
珠海华伟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及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性资金,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取得小企业借款,借款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年,本公司股东吕茅利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7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补充确认银行借款以及股东提供关联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其中,公司网贷通循环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年,本公司股东吕茅利以其名下粤房地证字第
C6579021号房产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公司2018年5月2日
提取了本借款,根据合同第二条2.3条款“借款人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实际提
款日起至约定还款日止,以借据记载为准,但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不少于7天,
最长不超过1年”。公司本次借款还款日期自动顺延至2019年5月1日止。
(二) 关联关系概述
吕茅利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4,289,500股:其中,直接持股比例61.02%,通过珠海市普菲特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股比例12.80%,合计持股比例73.8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长吕茅利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现场投票以 4 票通过,1票回避,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银行借款及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3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 住所 国籍 身份类型
吕茅利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情侣南路***号 中国 自然人
(二) 关联关系
吕茅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1.02%股份,并通过珠海市普菲特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80%股份,合计持有公司73.82%股份;吕茅利先生同时担
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补充公司流通资金,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取得小企业借款,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00元,公司股东吕茅利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及真实意图
公司股东吕茅利为本次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可解决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的利益产生影响。
(二)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有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华伟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珠海华伟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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