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河北丰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环保”或“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推荐挂牌并持续
督导协议》聘请广发证券担任主办券商,并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丰源环保,证券代码:835621。
持续督导期间,丰源环保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有效运行。公司设置了董事会秘书作为专门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自挂牌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发布等信息披露工作。依照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广发证券为丰源环保配备了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持续督导人员,协助丰源环保了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广发证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丰源环保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依据相关规定及原《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履行了各项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丰源环保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
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2019 年 8 月 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本公司与丰源环保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终止协议》同日起生效。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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