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康: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奥迪康资讯
2020-03-25 17: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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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25


证券代码:835620 证券简称:奥迪康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江苏奥迪康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奥迪康医学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奥迪康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称“《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规定,制订本章程。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
司”)发布的相关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江苏奥迪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按原 系由【江苏奥迪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公司。公司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册登记后,取得营业执照。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0 万元。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进行 进行登记。如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进行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一)签 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包括:(一)签署公司文件;(二)在发行的股票上签名,并 署公司文件;(二)在发行的股票上签名,并由公司盖章;(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 由公司盖章;(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 公司签订合同;(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五)行使法律法规 表公司参加诉讼、仲裁;(五)行使法律法规
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 成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 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 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在上述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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