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0
公告编号:2018-019
证券代码:835617 证券简称:派特勒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派特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换届基本情况
(一) 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19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鹏程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提名毛海波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提名丁宏裕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提名范乐秀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提名魏美霞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
公告编号:2018-019
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会议由李鹏程主持。
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 换届后董事人员情况
董事李鹏程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毛海波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丁宏裕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范乐秀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董事魏美霞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 首次任免董事人员履历
本次换届的董事均是连选连任,无首次任命人员
二、 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换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的选举为公司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要求。此次任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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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 备查文件
(一)宁波派特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决议;
宁波派特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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