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5
公告编号:2017-030
证券代码:835617 证券简称:派特勒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派特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2月5日10:00
结束时间:2017年12月5日11:3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30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30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开发区联胜路258号公司二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5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 公告编号:2017-030
卡。
(二)登记时间:2017年12月5日
(三)登记地点
宁波派特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经济开发区联胜路258号
联系电话:0574-55339121 传真:0574-83026628
邮政编码:315145
联系人:程红华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派特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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