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0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5617证券简称:派特勒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宁波派特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人员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9月20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魏美霞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股东,实际到会股东4人。
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00%,会议由
马春云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6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
总额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程红华、股东徐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
(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7
该任命董事魏美霞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该任
命的董事魏美霞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魏美霞,女,1990年12月7日出生在福建省周宁县礼门,大专
学历,2010-2016年在上海铁均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2016年
9月至今在宁波派特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徐明因个人原因不在担任公司董事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本次任命后公司董事会人数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的治理机制。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魏美霞担任公司董事,有利于企业在管理方面完善,提升企业形象,不会给企业带来生产、经营上的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宁波派特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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