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9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二)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艾的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艾的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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