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24
公告编号:2020-037
证券代码:835611 证券简称:鸿志兴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权冻结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现股权司法冻结的情形,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发生后应及时进行披露。由于信息沟通不及时,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事宜。 经公司查询,股东康健梅持有的股份5,000,000股被司法冻结,公司现将相关情况予以补充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36)。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福建鸿志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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