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5609 证券简称:港龙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3-017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609 港龙股份 2023 年 9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 5.5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7,491,840.00 元。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告编号:2023-017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非自然人股东应由其负责人(如法人股东为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股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 08 时 00 分-10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红旗大道 35 号联系电话:
0573-87760395 联系传真: 0573-87760395 邮箱:837263610@qq.com
邮政编码:314419 联系人:宋振海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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