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核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龙股份”、“公司”、“挂牌公司”)持续督导券商,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 2022 年度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港龙股份
证券代码:835609
挂牌时间:2016年2月1日
法定代表人:张新龙
注册资本:22848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经编产业园红旗大道35号
公司属性:民营企业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新龙、张龙、葛培芬,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53%,实际控制人于
挂牌前取得控制权。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共变化0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港龙股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建立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及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三、机构设置情况
港龙股份公司董事会共5人,其中独立董事0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0人。公司监事会共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其中4人担任董事。
2022 年度港龙股份不存在如下情形:(1)公司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2)公司出现过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3)公司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4)公司出现过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2022 年度港龙股份存在如下情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成员有 5 人,其中 4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超过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分别为:董事张龙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葛培芬、朱伟东、钱爱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形核查如下:
事项 是或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有关情 否
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 否
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 否
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 否
公司未聘请董事会秘书 否
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 是
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亲属关系 是
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具有亲属关系 否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否
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否
财务负责人不符合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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