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06
证券代码:835609 证券简称:港龙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效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投资期限内的任何时点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在该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理财收益可滚动投入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的最高额度包括滚动投入的理财收益。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3-006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此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尽管选取低风险型、安全性高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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