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申文化: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鸠申文化资讯
2020-04-30 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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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5608 证券简称:鸠申文化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鸠申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七条 公司可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 第十七条 公司可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
本: 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 (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及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依法定程 第十九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依法定程
序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序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注册资本; (一)减少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采用 第二十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采用
协议方式、要约方式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 (一)通过公开交易方式;(二)向全体股东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方式;(三)中国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四)法律、行政法议。公司依照第前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议。公司依照第前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公司依照前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 公司依照前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
工。 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
工。

第三十八条(十二)审议批准以下对外担保 第三十八条(十二)审议批准以下对外担保
事项: 事项:

1.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 1.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
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任何担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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