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1
公告编号:2023-008
证券代码:835596 证券简称:ST 创达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下述风险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一)2022 年 9 月 26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浙 01 破申 14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丽丽申请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
案。2022 年 10 月 1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浙 01 破 136 号决定
书,指定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担任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基于上述事项,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直至相关情形消除或全国股转公司作出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二)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 年、2021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因存在上述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0 月 20 日起停牌。
二、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十三)被法院宣告破产。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张丽丽申请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
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或者公司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的次一交易日停牌,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挂牌公司、主办券商和证券服务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全国股转公司对相关主体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不计入作出决定的期限。
三、 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及目前的进展
(一)2022 年 11 月 22 日,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召开《关
于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组织及表决规则》,未通过《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选聘审计机构开展财务审计工作方案》。
2023 年 2 月 3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浙 01 破 136 号之一民
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根据《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管
理人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 10 时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 10 时(延时的除外)在阿里
拍卖 资产平台上(门户网站 https://susong.taobao.com 进入“破产资产”板块)对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持有子公司杭州若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3%的股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为消除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采取了积极努力与债权人协商沟通等多种方式和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公司将积极协调审计机构,全力配合审计工作。如终止挂牌事项发生,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退出登记手续公司后续的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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