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08
公告编号:2022-028
证券代码:835596 证券简称:ST 创达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被申请破产清算公司名称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创达”或“公司”)
二、 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 8 月 5 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
州中院”)发出的( 2022)浙 01 破申 141 号《通知书》(以下简“《通知书》”)。《通知书》称,2022 年 3 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以你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发现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执行人张丽丽同意,将你公司移送本院破产庭进行破产清算审查。你公司对该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三、 破产清算受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公司能否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被法院受理,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属于债务人非自愿破产,为保障债务人的权益和限制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的滥用,法律设置了异议程序。债务人提出异议后,法院经审查做出受理
公告编号:2022-028
破产申请或不予受理破产申请。无论法院是否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的运营工作。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市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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