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0
公告编号:2019-003
证券代码:835589 证券简称:山东海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2月6日开市时起暂停转让(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12月5日披露的《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公司股票不晚于2019年3月5日开市时起恢复转让交易。暂停转让期间,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
公司股票自2018年12月6日停牌以来,公司全力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但相关工作仅处于意向阶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具体实施,合作各方均未签订协议,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推进过程中,因公司目前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慎重考虑,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结合公司资本运营计划,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并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由于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告编号:2019-003
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1月11日开市起恢复转让。
特此公告。
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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