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科股份: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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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17: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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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2


证券代码:835579 证券简称: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23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及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之日起废止,本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其他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除非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等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委员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
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或审议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等相关事项开展研究、分析和审议,包括可持续发展制度、战略与目标、可持续发展报告等;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情况择期召开,于会议召开
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和信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的,可不受前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提议召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于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会议。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发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通知,会
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期限;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条 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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