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1
证券代码:835551 证券简称:精研科洁 主办券商:网信证券
深圳市精研科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精研科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研科洁”)董事会对2018年半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共发生一次定向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于2016年10月完成股票发行,募集资金2,182,500.00元,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6年08月05日和2016年0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455,000股(含1,455,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2,182,500.00元(含2,182,500.00元)。截至2016年09月06日,新增股份数量为1,455,000股,募集资金2,182,500.00元,全部出资到位。2016年09月14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中兴华验字(2016)第BJ05-0041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16年10月2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精研科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7789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于2016年08月25日和2016年09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等进行有效管控。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精研科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00022529200687141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说明
2016年09月,精研科洁同大通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2017年02月公司与原主办券商大通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此函出具之日起公司持续督导券商为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与其以及中国工商银行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182,500.00元,根据2016年08月股票发行方案的约定,该募集资金用于渠道建设、产品推广、人才招聘等。公司于2016年10月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函〔2016〕7789号《关于深圳市精研科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公司在取得该股份登记函前,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5,794.00元,其用途为支付咨询服务费85,284.00元及银行账户管理费510.00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10,882.24元;获得理财收益
8,204.38元。2017年7月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017年10月期满获得收益;2017年11月21日,因公司与原有员工产生劳资纠纷且公司相关负责人疏忽大意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件书的义务,故被广东省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号为(2017)粤0306执20160号,扣款55,474.6元,事后公司于2018年1月2日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