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润金控: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兴润金控资讯
2021-11-12 1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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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1-12


证券代码:835549 证券简称:兴润金控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辽宁兴润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辽宁兴润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本市场计划路径并配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战略,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经慎重研究决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履行相关申请和审核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为妥善处理和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一大股东承诺:若有股东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存在异议,并满足以下的条件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积极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将以下述条件收购其全部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收购方式及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或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
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等;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二)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及 2020 年 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值为定价原则进行回购,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回购主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参考价格,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的期限自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的 5 日内,为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
书面回购申请文件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直接送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资料包括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经股东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在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明确向公司书面提出股份回购申请的,则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人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特别提示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在此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四、联系方式: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信息:
联系人:孙刚
联系电话:0427-3250507
联系邮箱:2535890990@qq.com
邮编:124000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北路(霞光府南 88 米)兴
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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