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0
公告编号:2020-006
证券代码:835548 证券简称:巅峰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79858106H
承诺主体名称 张亚伟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本承诺公告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其他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张亚伟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20-006
承诺内容:张亚伟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巅峰科技”)股票终止挂牌后 6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1、回购相对人:张卫伟
2、回购请求方式:
提供书面申请资料:(1)回购申请书原件;(2)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提交方式: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65 号南山大厦南座 6 楼
联系方式:0755-26893950
联系人:潘敏
股东在巅峰科技终止挂牌之日起 6 个月后提出回购申请,巅峰科技实际控制人仍接受股东提出的回购申请的,回购事项另行协商。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对异议股东按不低于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回购其所持股票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巅峰科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亚伟出上述补充承诺。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承诺书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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