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9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835548 证券简称:巅峰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亚伟借款,截至2016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6,091,300.43元,其中:2018年1-6月借款累计发生额2,179,100.00,余额为
1,735,730.00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了回避表决制度。张亚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张卫伟、张宏伟为公司董事,均为张亚伟弟弟,因此三名董事回避表决。由于本议案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表决。(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张亚伟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东南角
(二)关联关系
张亚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公告编号:2018-037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张亚伟借款,截至2018年6月30日,借款余额为6,091,300.43元,其中:2018年1-6月借款发生额2,179,100.00,余额为1,735,730.00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有积极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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