巅峰科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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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2 16: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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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12

公告编号:2017-034



证券代码:835548 证券简称:巅峰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亚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7年8月25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公告,其中,通知发布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到 15 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发布的召开时间、地点、议案相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7-034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于2017年5月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申请信用额度为100万元的贷款,用途为采购



原材料,以张亚伟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头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东南角(权利证号为:深房地字第4000396168号)提供抵押担保,张亚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以公司名下除京东应收账款以外其他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 数 5,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公司股东张亚伟,同时股东张卫伟系股东张亚伟的弟弟,本议案审议的关联交易涉及公司所有股东,故本次股东大会按正常程序对董事会提交的本议案进行表决。



公告编号:2017-034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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