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 20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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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5548 证券简称: 巅峰科技 主办券商: 中银国际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提供
抵押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张亚伟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头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东南角
签订协议, 交易标的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需求, 于 2017 年 5 月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申请信用额度为 100 万元的贷款, 用途为采购
原材料, 以张亚伟名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头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东南
角( 权利证号为: 深房地字第 4000396168 号) 提供抵押担保, 张亚
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以公司名下除京东应收账款以外其他应收
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授权公司张亚伟先生签署有关文件, 所有授信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最终批复为准。
信用额度有效期自 2017 年 6 月 19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止。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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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伟持有公司 95%股份, 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此
笔贷款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按照《 公司章程》 相关
规定执行了回避表决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票 4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数 0 票。 关联董事张亚伟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张亚伟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深南
大道与前海路东南角 中国公民 -
(二)关联关系
张亚伟是公司大股东, 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属于
公司的关联方。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深圳蛇口支行申请壹佰万元人民币授信
融资。 张亚伟以其拥有的产权清晰、 合法的房产: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
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东南角( 深房地字第 4000396168 号) 为上述授信
额度内壹佰万元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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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关联方不向公司
收取任何费用, 且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五、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有助于公司从银
行取得实际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补充了公司流动资金, 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对
公司有积极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巅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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