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2
关于华维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六期)
华维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华维节水)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华维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2021 年 10 月,海通证券华维节水辅导工作小组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报送了《关于华维节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张子慧、邓伟、苏兵、白金泽,其中张子慧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本辅导期,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和项目辅导实际需要,沈济龄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
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自 2020 年 10 月起至今,本期辅导期为 2022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2 月,辅导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海通证券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关联交易的类型、金额、定价公允性、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等进行了详细的核查,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底稿。
2、海通证券持续关注核查了公司治理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了确认。
3、在实际工作中,海通证券与辅导对象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辅导对象咨询的相关问题,海通证券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集中培训及指导实操等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辅导工作小组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及时沟通并提出解决或整改方案,并协助公司着手解决。
辅导期内,海通证券及辅导对象均严格履行了辅导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均无违反辅导协议的行为。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主要问题:公司目前仍存在部分公司治理相关问题,个别内控制度存在瑕疵,例如内部审计制度的贯彻落实程度仍有待继续加强,内控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解决方案:辅导工作小组将结合目前情况,对辅导对象公司治理的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梳理,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公司
治理和内控制度、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例如在内部审计制度方面,辅导工作小组将通过协调会计师及律师,加强公司内审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划分以及对内审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对于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内部系统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于内部审计重要程度的认知。在辅导工作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努力帮助发行人提升内控水平,改善内控执行情况,提高管理效率。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下一阶段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跟踪公司各方面整改的进度,包括内控、财务等方面;辅导工作小组将进一步按照上市法律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对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协助解决;辅导工作小组将时刻关注行业、市场动态,及时分析行业、市场动态变化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一系列影响;辅导工作小组也及时关注资本市场政策,协助公司根据政策变化调整合适的上市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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