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0
公告编号:2017-005
证券代码:835530 证券简称:逸德汽车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逸德汽车测试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逸德汽车测试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4月24日13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4月24日15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7-005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北京东路666号B区701-(3)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附授 公告编号:2017-005
权委托书);(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7年4月24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北京东路666号B区701-(3)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子文
电话:021-59167022
传真:021-5916702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逸德汽车测试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逸德汽车测试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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