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得股份: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
亨得股份资讯
2020-10-22 15: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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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2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35528 证券简称:亨得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
挂牌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股转公司”)《关于终止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1028 号),内容如下: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5.1 条第(三)项的规定,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及时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
(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


公告编号:2020-016

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
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股转公司将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起终止
公司股票挂牌。如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公司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妥善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挂牌公司联系人:任显初

联系电话:0701-5862555

主办券商联系人:亨得股份督导专员

联系电话:0512-62938562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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