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得股份:东吴证券关于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亨得股份资讯
2020-04-29 16: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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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9


东吴证券

关于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得股份”或“公司”)原定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未能按期完成,预计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含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之日,主办券商未收到公司年度报告,且未收到公司年报延期披露临时公告、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等。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亨得股份如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且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公司年报延期披露临时公告、会计师事务所和主办券商的专
项意见,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被暂停转让;如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仍无法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
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亨得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并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亨得股份如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
将于 2020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被暂停转让;如公司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无
法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东吴证券
2020 年 4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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