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宇科技: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
君宇科技资讯
2022-04-27 16: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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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835527 证券简称:君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天津君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天津君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天津君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君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
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85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证监会公告
[2013]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合理运用金融和
市场营销的原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与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重要管理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股票、债权及公司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者。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坦诚的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及时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所有信息;

(四)充分性原则:向投资者全面、完整地传递公司相关信息;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借助各种媒体或其他方式,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保持畅顺的沟通;

(六)互动性原则:公司与投资者实行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

(七)真实性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宗旨,如实向投资者报告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

(八)保障原则:公司应当适当投入,建设必备的信息交流设施,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拓展沟通渠道。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为: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设尊重投资者、尊重市场的企业文化;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产业发展方向、竞争战略、
研发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等;

(二)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决策、资产重组、对外合作、管理层变动、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等各种有关公司的重大信息等;

(三)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所共有的企业理念、价值取向以及公司的发展和追求等;

(四)公司外部环境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市场竞争环境变化以及产业政策等变化对企业的影响等;

(五)对公司有重要意义或投资者关心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介绍和反映
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公司不对本公司股票价格的走势公开作出预期或承诺。

第七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
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八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相关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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