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天佐羊绒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涉诉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辽宁天佐羊绒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辽宁天佐,证券代码:835519,以下简称“公司”)的主办券商。
(一)辽宁天佐涉诉及违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辽宁天佐于2016年8月8日发布《涉及诉讼及进展公告(补发)》
(公告编号 2016-018)。详细披露了公司与大连高新园区中融信小
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纠纷情况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5月15日接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判决书(2017)辽02民终1860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结果:
驳回被告人朱天佐上诉,维持原判。根据该判决,朱天佐将偿还原告大连高新园区中融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 525万元,并按年息24%赔偿欠款利息;辽宁天佐及朱力、李美华、大连村田针织有限公司对被告朱天佐应偿还原告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7月3日,公司收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法院)(2017)辽0202执1895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公
司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日履行义务并向法院缴纳执行费,并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同时,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补充报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依据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2017)辽0202执1895号执行裁定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力持有的股权700万元人民币被冻结,冻结日期自2017年6月29日至2020年6月28日。
虽然本次法院判决偿还执行的主体为朱天佐,但是辽宁天佐对其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朱天佐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力承诺,相关债务为其个人债务,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与公司无关。
公司的以下资产存在因该诉讼被冻结的情形:
1、公司位于辽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工业用地(阜新国用2015第0161号土地使用权及阜新国用2015第0162号)的土地使用权。
2、公司的在建车间和办公楼(阜房权证细河区字第2016018199
号、阜房权证细河区字第 2016018200 号、阜房权证细河区字第
2016018201号、阜房权证细河区字第2016018202号的房产)。
3、公司的哈尔滨银行大连分行的一般银行账户被查封。
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力所持有公司的700万股股权被
冻结,冻结期自2017年06月29日至2020年06月28日。
经核实,本月无实质性进展。
(二)辽宁天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辽宁天佐因拖欠供应商易县都乐绒毛加工厂货款 2,661,887.50
元,公司被易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告编号为
2017-042)。公司被采取如下惩戒措施: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黑名单、限制设立保险公司黑名单、限制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黑名单、限制收购上市公司和限制申报重点草原保护建设项目。
2017年11月23日,河北易县人民法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朱力和总经理朱天佐下达了限制出境的执行决定书。
主办券商提醒:因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相关债务纠纷终审败诉,公司将可能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偿付相关债务,且公司因该诉讼部分资产被冻结、一个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已对公司的经营造成影响。
如果公司相关人员不能够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可能对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