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6
证券代码:835517 证券简称:宏祥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1月10日09时00分
结束时间: 2018年1月10日11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3. 《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
4. 《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
事宜的议案》
5.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年1月9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迎宾北大街,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迎宾北大街,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53500
联系人:刘同华、张卫东
电话:0534-8323220
传真:0534-8323220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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