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2
公告编号:2017-023
证券代码:835517 证券简称:宏祥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崔占明质押1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22%。在
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4,1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18日起至2018年12月18日止。
质押股份用于银行贷款,质押权人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于2017年12月20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申
请人民币贰仟万元整的贷款。
为保证上述贷款的顺利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占明将其目前持有的本公司14,100,000股质押给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同时将公司部分生产设备作为抵押物一并抵押于该银 公告编号:2017-023
行。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为公司获取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有利于公司取得银行贷款,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债务偿还正常,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崔占明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兼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61,848,486,40.42%
股份限售情况:48,180,365,31.49%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4,100,000,9.22%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借款合同》、《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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