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2
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35517 证券简称:宏祥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一)基本情况
近日,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与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新疆水利水电集团”)就项目建设用土工合成材料和建筑材料新产品的应用达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协议有效期为十五年,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再补充深度合作协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协议的签署,属于公司经营管理层决策范围,不涉及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合同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四)应说明的情况
新疆水利水电集团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 公告编号:2017-021
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相对方的情况
(一)协议相对方的基本情况
新疆水利水电集团主要以水利水电工程、市政路桥工程、民建工程、公路铁路工程施工为主,是一个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资质的综合性建筑企业。近年来,主要承建了国内外水库电站、隧洞桥梁、水利渠道等数百项工程。国内工程项目遍及十余个省市,国外涉及非洲、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巴基斯坦、外蒙等国家。
三、 合同主要内容
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壮大。
1、在协议有效期内,新疆水利水电集团指定公司为其名下所有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及铁路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设的土工合成材料和建筑材料产品的战略供应商,项目建设所需土工合成材料及建筑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独家采购公司产品。
2、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将新疆水利水电集团列为VIP客户,
为其提供技术咨询和施工指导,积极配合其完成工程建设;新疆水利水电集团拟新建项目时,公司协助其进行工程设计和材料选用,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工程造价,增加经济效 公告编号:2017-021
益。
四、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新疆水利水电集团每年在水利水电、交通环保及一带一路领域都承揽有较大的项目,具有对土工合成材料的长期稳定需求,并且具有增长趋势。本战略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水利水电、交通、环保及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领域的影响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将持续产生积极而显着的影响,有助于公司后期业务进一步做大做强。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的可能性。
五、 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新疆水利水电集团每年对土工合成材料的需求量及对公司业绩产生的促进作用存在不确定性。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与新疆水利水电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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